网络游戏企业网站要求
一、任何浏览器都能打开; 二、网站内容必须与申请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项目相关,且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文化部的相关规定; 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应体现申请表中的网站中文名称,首页底部显示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全称; 四、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运营的企业网站,若已开始运营,还须做到: 1、建立合规的注册系统(必须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3项必备内容),且不得存在快递注册通道,其他登录方式等; 2、注册必须有注册协议,应包括文化部的《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的全部内容,且不得存在其他与其相抵触的其他条款; 3、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应有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按照四有(即专人、专线、专区、季度报告)要求建立,专人必须明确指出XXX人,专线必须是能拨打通的固定电话,且不得以400等电话开头; 4、网站游戏个数和名称须与业务范围说明相同、并有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