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 繁體中文
协会概况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会展活动 大型游戏 网络游戏 规范认证 人才培训 会员之窗
·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2024游戏产品...
·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2024“游戏十...
·关于召开三届八次理事会暨“新时...
·浙游学堂(第七期)——互联网诉...
·关于缴纳2024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2024世界孤独症关注日公益活动
·浙游学堂(第六期)——游戏出海...
·欢迎加入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
·浙游学堂(第五期)——“影游互...
·关于召开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第三...
·关于音数协举办“2023年度中国电...
·关于举办“2023 年度中国游戏产业...
·关于适当延长2023游戏产品青山奖...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实施网络游戏...
·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2023游戏产品...
·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开始申报2023...
·欢迎报名浙游协指导的“呈势未来...
·关于征集“众智—2023”创新技术...
·关于召开红七月“赴衢州党建·电...
·浙游学堂(第四期)——AI技术赋...
·2023大学生游戏创作支持计划正式...
·浙游学堂(第三期)——云技术赋...
·欢迎报名浙游协参与的“言上出海...
·欢迎报名浙游协参与的“2022年度...
·关于召开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第三...
·杭州市2023年动漫游戏专项项目支...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开展2023...
·浙游学堂(第二期)——合法合规...
·中国音数协中国音数协"2022中国电...
·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将于2月在广州...
·中国音数协关于《网络游戏分类》...
·浙游学堂(第一期)——运用法律...
·关于适当延长2022游戏产品青山奖...
·中国音数协将于11月线上举办“网...
·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2022游戏产品...
·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开始申报2022...
·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第三届第四次...
·关于举办网络信息安全合规专题公...
·关于召开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第三...
·协会与阿里云联合举办技术与营销...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召开网络游戏行...
·关于召开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第二...
·关于拟吸收杭州妙聚网络科技有限...
·关于吸收浙江拓讯网络技术有限公...
·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关于缴纳会费...
> 资料下载
>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下载
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2/9/7 10:13:00 信息来源: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 访问次数:10126


委托代理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报审须知

    为方便本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报审工作,在委托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办理手续时须知晓下列事项:

     一、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应为经批准设立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
    2、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在对拟进口的网络游戏内容进行自审后,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
    3、申报审查的进口网络游戏应当为独家授权使用,其版权贸易或运营代理协议必须符合我国《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显失公正的条款。待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后,上述协议方可生效。
    4、进口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网络游戏参照外国网络游戏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确保所申报的网络游戏研发完整,与正式运营(或公测)的版本相一致。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初次申报所需材料
    1.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报表(见附件1);
    2.游戏主题及内容说明书;
    3.游戏操作说明;
    4.游戏样品:
    (1)客户端游戏:提供3份游戏客户端(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在光盘上粘贴“游戏公司-游戏名称”格式的标志),并提供3份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2)网页游戏:提供游戏服务器登录地址,并提供3份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3)手机游戏:提供装有报备游戏的手机3台(备案后退还)或可在电脑上使用的模拟器地址,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4)其他游戏:根据游戏情况提供3份可遍历所有游戏内容的载体或媒介。
    5.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中、外文文本,此项只需提供电子版);
    6.版权贸易或运营代理协议(中、外文文本)、原始版权证明书、版权授权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输出国家或地区对该游戏的分级评价或有关证明(注:若无分级材料则需提供此游戏在原产地无分级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8.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自行审核报告(要求按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对游戏内容进行自审自查,必须写明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内容,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加盖公章);
    10.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二)内容实质性变动申报所需材料
    1.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实质性变动审查申报表(见附件2);
    2.对拟变动内容的自审报告(加盖公章);
    3.涵盖所有拟变动内容的游戏样品及相应账号(3份);
    4.拟变动内容的具体说明;
    5.拟变动内容中的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中、外文文本,此项只需提供电子版);
    6.以视频形式表现所有拟变动内容的光盘。
        三、申报流程
    (一)委托报审材料请送交至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29号浙江省音乐厅商务楼407室)。协会收到材料后进行登记核对,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报送;收到批准文件后及时转达报审单位。
   (二)登录“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网上申报及进度查询系统”(ccnt.cstc.org.cn),录入游戏基本信息并将电子版内容审查材料打包上传(注:对于初次申报内容审查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文化部将于收到书面材料5个工作日后在系统上开通账户,账户名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中文名称,初始密码为123456,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三)文化部将在系统中发布材料补充通知,请各申报单位及时登陆系统查询进度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全相关材料;对超期未补全材料的,将退回材料并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四)文化部收到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请后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时间)内,由审查委员会对进口网络游戏进行内容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网络游戏批准单”,准予上线运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口,并说明理由。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并聘请有关专家承担网络游戏内容审查、备案与鉴定的有关咨询和事务性工作。
    (二)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对进口网络游戏进行内容审查。进口网络游戏应当在获得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运营。
    (三)申报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的,应当为依法获得独占性授权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
    批准进口的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的,由变更后的运营企业,按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重新申报。
    经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批准文号。
    (四)进口网络游戏内容上网运营后需要进行实质性变动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将拟变更的内容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内容审查。
    网络游戏内容的实质性变动是指在网络游戏故事背景、情节语言、地名设置、任务设计、经济系统、交易系统、生产建设系统、社交系统、对抗功能、角色形象、声音效果、地图道具、动作呈现、团队系统等方面发生显著变化。
    (五)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未在国内运营的,申报单位应当报文化部备案并说明原因;决定终止进口的,文化部撤销其进口批准文号。

附件1: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报表.doc

附件2: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实质性变动审查申报表.doc

 
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 关闭 ] [ 打印 ]  
   

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2012-至今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睦路1166号鼎创财富中心B1幢20楼 联系电话:0571-81387303 浙ICP备12028393号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杭州网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